2024年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五批专项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大力引进集聚医疗卫生健康领域优秀人才,以人才第一资源推动北仑区医疗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专项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对象为高层次急需紧缺临床医疗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可不受理应聘人员;
7.北仑区公立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的事业在编人员及已入闱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考察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者对照岗位任职条件,按要求填写并携带《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以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报考人员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
(二)考试。本次专项招聘采取先审阅报考人员业绩成果,后试岗,再进行面试的方式。业绩成果和试岗主要考量报考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学术水平成果、专业知识与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情况。按岗位指标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面试,加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期间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则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录用
1.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站群导航中“区卫生健康局”站点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在正式报到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查阅其本人的真实档案,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拟录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前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5.拟录用人员在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因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年龄等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对《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拟聘人员正式聘任到岗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和福利待遇,并享受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人才相关待遇(符合上级其他人才引进项目并享受相关待遇的高层次人才不重复享受)。
监督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
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5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4-10-29 | [已结束]临床各科、急诊科、ICU、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血液科、感染科、神经内科、胸外科、、神经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儿科、耳鼻咽喉科、口腔外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疼痛科、全科医学科、老年医学科、放射科/核医学科、超声科(诊断)、手足外科、公卫中心 |
2. | 2024-8-22 | [已结束]公开招聘编外(医工部、护理)拟录用公示 |
3. | 2024-8-13 | [已结束]公开招聘编外(麻醉科、康复科)拟录用公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4-11-1 |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 2023年下半年特岗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 | 2024-11-1 |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中河分院(鄞州区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宋诏桥医院) | 劳务派遣人员录用公示 |
3. | 2024-11-1 |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宁波市泌尿肾病医院、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 | 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录用公示 |
4. | 2024-11-1 |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宁波市泌尿肾病医院、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 | 超声科文员、临床药学部 |
5. | 2024-11-1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 | 拟聘用人员公示(2024年第八批)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4-10-30 | 住培: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医学影像(放射医学科)、医学影像(超声医学科)、全科医学科 | 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南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南院) | 上海-上海市-奉贤区 |
2. | 2024-10-29 | 住培: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医学科、康复科、外科、外科(泌尿外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口腔全科、口腔正畸科、重症医学科、放射肿瘤科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市新华红十字医院) | 上海-上海市-杨浦区 |
3. | 2024-10-25 | 护理规培生 | 德阳市人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德阳医院(德阳临床医学院)、成都医学院附属德阳医院(德阳临床医学院)) | 四川-德阳-旌阳区 |
4. | 2024-10-18 | 2025届妇产科住培学员 |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 |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 |
5. | 2024-10-15 | 住培:妇产科 |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 |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