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崇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有关规定,崇明区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卫生健康事业。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具体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5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四)紧缺急需专业的执业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还须取得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紧缺急需人才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1.具有初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
2.具有中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
3.具有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正高级职称且具有上海市户籍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月27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对照报名岗位的条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mwjwzp@163.com;邮件主题请设置为:意向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报名信息表(签署诚信承诺)(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4.居住证(仅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5.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学历学位验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如医师资格证、规培证和护士资格证等证书暂未取得的,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正式入编前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三)其他事项。后续各用人单位可根据人员报名应聘情况,不限时接收空缺岗位的人员简历。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用人单位集中统一开展,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综合考核
(一)笔试。护士、医技岗位应聘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养、医学基础知识、医德医风等。
(二)面试。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主要采取专业答辩、情景模拟、技能实操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其中。护士岗位应聘人员需进行技能实操测试(实操分数按30%计入面试总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含心理测试,费用由本人支付)和考察,体检须在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心理测试在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后,上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七、联系方式
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招聘岗位简章》。
附件1:2025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简章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2-17 | [已结束]心理治疗、财务管理 |
2. | 2024-7-26 | [已结束]精神科医师 |
3. | 2024-1-29 | [已结束]社会工作者、心理治疗师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4-25 | 上海市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奉贤区海湾医院) | 2024年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一轮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第三批) |
2. | 2025-4-25 |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光华医院) | 上海中医药大学光华临床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合格名单公示 |
3. | 2025-4-23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市中山红十字会医院) | 住培:急诊科、康复医学科、检验医学科、临床病理科、全科医学科、全科医学科(吴淞联合培养) |
4. | 2025-4-23 | 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 护士(专技岗位) |
5. | 2025-4-23 | 中国福利会发展研究中心(宋庆龄儿童发展中心、中国福利会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 研究与推广专员、师训专员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6-9 | 住培:全科、内科、妇产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外科、骨科、放射科 | 晋城市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晋城市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晋城教学医院、长治医学院晋城医院、晋城市红十字人民医院) | 山西-晋城-城区 |
2. | 2025-6-9 | 住培: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内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骨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第一临床学院) | 山西-长治-潞州区 |
3. | 2025-5-12 | 中医医师规培学员: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康复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急诊科 | 内江市中医医院 | 四川-内江-东兴区 |
4. | 2025-5-6 | 住培: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外科(胸心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天津-天津市-和平区 |
5. | 2025-5-6 | 住培:内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全科重症医学科外科外科(泌尿外科)妇产科麻醉科放射科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天津-天津市-河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