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医学验光配镜眼镜有限公司关于销售人员招聘信息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配镜销售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女不限,25—40岁,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2、具有验光师资格证及从事验光配镜工作2年及以上;
3、负责综合验光、双眼调节异常检测、低视力验配、电脑验光、插片等;
4、具有较好的亲和力与沟通能力,负责顾客验光、配镜、售后全程跟踪服务;
5、能熟悉镜架的材料、工艺、构造以及镜片的各种性能,根据顾客的需求,制定最合理的定配方案;
6、为人诚信正直,具有良好的专业形象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独立的工作能力,工作主动性及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工作压力;
7、有眼科、眼视光技术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福利待遇:
1、招聘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薪资为不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2、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带薪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等福利;
3、基本工资、提成、年终奖;
4、享有医院工会福利、生日卡、年度体检、公费培训等多项补充福利;
5、具体薪资待遇面议。
三、岗位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四、招聘效期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7日
五、应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入口(四川省医院官网-“人事招聘”-“人事招聘公告”页面进入,查看公告内容;应聘者发送简历至kkggs1307@sina.com报名岗位投递)。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情况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规范填写应聘信息,如有错填、漏填,责任自负。
2.请确保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3.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八、联系方式
杨老师**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4-9-11 | 规培(专科医师):皮肤科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同济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 |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 |
2. | 2024-9-10 | 规培(专科医师):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针灸科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 上海-上海市-徐汇区 |
3. | 2024-9-10 | 专科医师规培 | 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学院) |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 |
4. | 2024-8-30 | 规培:耳鼻喉科住院医师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北京-北京市-海淀区 |
5. | 2024-8-30 | 住培:耳鼻喉科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北京-北京市-海淀区 |